有時候忙起來一直沒跟家人聯系的事情也是有的,最近有位妻子說去外面打工之后就一直沒跟家人聯系,最后被丈夫查到了住店的信息,這是怎么一回事?
據“小莉幫忙”報道,近日,一位孫先生反映:妻子給家人說要外出打工,可沒想到3月5日后突然失聯,孫先生報警后意外發現妻子曾在鄭州一酒店有過住店信息,但離開后就沒有了線索。
孫先生稱,“兩個孩子都有一個月沒聽到媽媽的聲音了。”
據孫先生介紹,“我一直在杭州打工,我媽和媳婦兒還有兩個孩子一直在商丘老家。3月4號,我媳婦兒突然跟我媽說她想出去打工,然后就這么走了,也沒跟我媽說上哪去了,最后一次和她聯系的時候她說自己到鄭州了,不讓我給她打電話。親戚朋友全都聯系不上她,兩個孩子一個17歲, 一個12歲,都非常想念媽媽。”
孫先生于3月12日報警,警察查詢到孫先生的妻子3月4日在鄭州的一家酒店住過。“小莉幫忙”詢問該酒店工作人員關于孫先生妻子的情況,該工作人員表示,“是有這樣一個人,她來的時候應該是有朋友帶著來的,是一個男士,登記是登記的兩個人的身份證,大概住到9號走的,我們也沒留客人的聯系方式沒法兒聯系。”
據“小莉幫忙”記者介紹,自從3月9日孫先生的妻子從酒店離開后就沒有任何鄭州市內的住店信息、核酸信息、甚至是行程信息都沒有,很有可能已經不在鄭州市了。如今全家人無法和她取得聯系,孫先生說:“兩個孩子很想媽媽,真的很擔心她,希望她看到后能報個平安。”
詢問路人,如果失聯者原來攜帶有手機,可以通過電話尋找或者有其它聯系工具的,也可以留言聯系。
通過詢問其朋友,同學或同事,了解線索尋找。
通過邀請專業私人偵探尋找,必須把合同簽訂好,以免花冤枉錢,通過發布尋人啟事,通過粘貼尋人紙張。
通過網絡電臺或電視臺等發布尋人啟事,通過報警方式尋找則需滿足未滿14周歲超過48小時,成年人三個月未歸的條件。
失蹤24小時警方才能進入調查或者立案。但是立案很不容易,因為刑事立案是非常復雜的事情,立了就不能撤,而且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。是不會立案的,報案后只會給予公民必要的協助。
如果人失蹤了,有一個最準確的定位就是,利用手機號來定位,這個是十分準確的。你可以到移動/聯通/電信公司去找他們,或者派出所出面,利用手機號來進行目標定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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